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、燃点旺火、燃放孔明灯,因重大节假日、重要活动等原因,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专业化焰火燃放活动的,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,由公安机关办理道路运输和燃放许可证照后,在指定的时间、地点,由专业燃放单位燃放,公安机关进行监督。
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、燃点旺火、燃放孔明灯,因重大节假日、重要活动等原因,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专业化焰火燃放活动的,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,由公安机关办理道路运输和燃放许可证照后,在指定的时间、地点,由专业燃放单位燃放,公安机关进行监督。